雷达财经 文 | 冯秀语 编 | 李亦辉
10 月 17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廊金罚决字〔2025〕7 号)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中心支公司因对代理人员管理不到位、风险排查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 31 万元。
廊金罚决字〔2025〕7 号显示,因对代理人员管理不到位、风险排查不到位负有责任,刘金辉(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 11 万元。
廊金罚决字〔2025〕8 号显示,因对可疑线索排查不到位负有责任,宋红伟(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 2 万元。
廊金罚决字〔2025〕9 号显示,因存在欺骗投保人行为,姜圆圆(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中心支公司代理制业务员)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中心支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07 月 27 日,注册地址为廊坊市广阳区爱民道北侧、建设路西浙商广场 1-2-1607,经营范围包括:业务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代理险种: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建筑工程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7 条,周边风险 549 条,历史风险 9 条,预警提醒 1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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