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6 日午后,蔚来汽车港股一度大跌 13%,收盘下跌近 9%。
市场普遍认为的原因是,新加坡政府投资基金( GIC )在 2025 年 8 月份将蔚来汽车告上美国法庭,指控蔚来汽车通过体外公司( 武汉蔚能电池 )虚增收入、误导投资者。
不知为何,两个月后的 10 月 16 日,这则 " 旧案 " 突然在中文媒体中发酵,并引起蔚来汽车股价波动。实际上,目前该案件在美国法院处于暂时搁置状态。第二天蔚来汽车港股股价上涨 2% 。
说实话,这套路很像资本市场中的谣言出货法:蔚来股价在过去几个月翻了一倍,里面的大资金( 假如有,我们称之为镰刀资本 )想要出货,可以先将股价砸出大坑,这时同步放一个假新闻甚至谣言,冷静清醒的围观群众发现实际上并没有很大利空,纷纷抄底,于是镰刀资本就能将大部分股票在高位顺利卖出,而不明真相的群众,此时则成了山顶资本。
当然,这有可能属于过度解读的阴谋论,毕竟股价随消息波动是资本市场的正常现象,也有可能是空头借此打压股价。
下面,我们来详细聊聊这事的来龙去脉。
在 2020 年 8 月到 2022 年 7 月期间,新加坡政府投资基金累计买入约 5445 万股蔚来美股,因为美股熊市以及后续蔚来汽车迟迟无法盈利,新加坡政府投资基金对蔚来的这笔投资显然处于亏损状态,进而引发了其对蔚来的起诉。
为什么新加坡政府投资基金自己买股票买亏了,可以起诉蔚来呢?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美国证券法,如果上市公司进行了信息披露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导致大量投资者在相同的时间段内,因信赖这些不实信息而购买或出售证券并遭受损失时,可以提起集体诉讼要求赔偿。
这在美股是常见的事情。
比如,苹果 CEO 库克在 2018 年 11 月 1 日的分析师电话会议上告诉投资者,尽管苹果在巴西、印度、俄罗斯和土耳其等货币疲软的市场面临销售压力,但他称 " 不会把中国归于这一类别 "。潜台词是苹果在中国卖得很好。
两个月后,因为中国区需求不佳,苹果在 2019 年 1 月 2 日将当季季度营收预期下调 90 亿美元。次日,苹果股价下跌 10%,市值蒸发 740 亿美元。
于是,在苹果股票上亏钱的投资者就对苹果发起了集体诉讼,要求赔偿。
经过多年的诉讼之后,苹果公司在 2024 年 3 月同意支付 4.9 亿美元达成和解,了结这起集体诉讼,并表示,达成和解是为了避免诉讼带来的高昂费用和干扰,但并不代表公司或库克承认任何不当行为。
苹果之外,许多公司都经历过集体诉讼。比如英伟达在 2019 年被指控隐瞒或错误陈述收入增长的原因—— 2018 年前后的 GPU 收入增长主要是来自加密货币挖矿需求而不是游戏显卡需求。该集体诉讼目前仍在继续进行。
中概股方面,阿里巴巴因为上市前未能充分披露其平台存在假货的风险也被提起过集体诉讼,并最终以 2.5 亿美元达成和解;百度曾经因为与子公司爱奇艺相关的财务和信息披露问题在美股市场被提起集体诉讼,但该诉讼后来被法官驳回。
回到蔚来这边,新加坡政府投资基金对蔚来的指控是,蔚来通过与宁德时代等合作伙伴成立的 " 武汉蔚能电池 ",涉嫌夸大收入和利润,并隐瞒了对蔚能的实际控制关系,从而误导了投资者,导致 GIC 蒙受投资损失。
诉讼的核心,是蔚来特色的 " 电池租赁 " 模式,也就是 BaaS。在该模式下,消费者在购买蔚来汽车时可以选择不购买电池,将购车门槛降低约 25%~30%,但需每月支付电池租赁费。
蔚来在 2020 年 8 月成立武汉蔚能,目前蔚来持有 19.4% 的股份,其他主要股东包括湖北国资背景的武汉光谷和宁德时代,各持有 10.7% 的股份。
举个例子来解释 BaaS 模式下的资金流向:假设蔚来一辆车卖 30 万,消费者买车付给蔚来 21 万,以后每个月要向武汉蔚能支付电池租赁费。而武汉蔚能会付给蔚来 9 万,加上消费者的 21 万,蔚来总收入 30 万。
从武汉蔚能的视角看,先掏了 9 万给蔚来,后面每个月从消费者那收电池租赁费。
而如果没有武汉蔚能这个体外公司,蔚来的收入会变成 21 万,同时每个月增加一笔电池租赁费收入。
蔚来的操作,在会计上是合规的。但通过成立武汉蔚能这个第三方体外公司,蔚来也的确把一部分未来长期收入一次性前置了,使得总收入增大。这样做,在用未盈利汽车公司普遍采用的 PS 法( 市值 / 销售额 )估值时有利于提高市值。
早在 2022 年 6 月,做空机构灰熊研究就曾发布做空报告,指责蔚来利用武汉蔚能这个第三方体外公司夸大收入。2022 年 8 月和 9 月,蔚来分别面临两起基于该报告逻辑的集体诉讼。2022 年 12 月 14 日,美国纽约南区法院合并了这两起诉讼。
目前,新加坡政府投资基金起诉蔚来的案件被法院暂缓审理,将等待此前美国投资者发起的集体诉讼案有结果后再行处理。
集体诉讼的结果,可能是驳回,也可能是支付一定金额达成和解;时间上也有不确定性,可能还需要几年时间。
作为旁观者,我们没办法给出太多评价,只能说清者自清。
一方面,蔚来的做法,是符合会计准则的,法无禁止即可为。另一方面,客观上,这么做的确也让蔚来在估值计算上相比同行更有优势,GIC 的诉求也能被理解。
蔚来的换电模式,在汽车行业是一种新颖的模式,为了打造换电生态,其付出了相较于同行高得多的成本,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蔚来选择一种在这个模式下对自己更有利的估值方法,是不是也有其合理性呢?
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可能不同的人看,有不同的答案,没有绝对的正确。
不过,把时间放长了看,最终,上市公司还是要看业绩说话的。
参考瑞幸咖啡的案例,其曾经因财务造假实锤从美股主板退市进入粉单市场,但在生椰拿铁等爆款的带动下,业绩依然猛增,股价翻了几倍,从此也不再有人质疑瑞幸。
所以,长期来看,这件事对蔚来来讲只是一个插曲,未来会如何,还是要看其销量能不能像最近一样持续猛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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