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作之前,明白 " 写给谁看 " 很重要。无论是几千字的短文,还是几十万字的长篇,作者心目中都要有一个假想的阅读对象。这个阅读对象可以是成千上万人,也可以是一个人。依我的经验,阅读对象是一个人的时候,文章最好写,写出来的风格,也最容易 " 下咽 ",能够被顺利、愉快地读完。
我是在经历多番写作困境之后,才找到这个 " 窍门 " 的。一般来说,写作是选题先行,或者说主题先行,决定写什么很重要,其次才是叙事技巧、语言风格。但不是所有作者都具备这样的设计 与掌控能力,往往在漫长的主题设定与内容构思过程中就把自己耗尽了,还未动笔,就已经不耐烦。写作需要耐心,而耐心的前提是明确目标——若作者清楚作品面向的读者群体,心绪自然容易沉静。
要知道,最折磨写作者的事情之一,是不知自己的作品写给谁看。带着这个疑虑的人是无法下笔的。卡夫卡因三部长篇未能完成而饱受写作障碍困扰,其日记中充斥着 " 写不下去 "" 写不出来 " 的哀叹,这与他不清楚作品要写给谁看有关;路遥的写作同样充满痛苦,他虽下定决心完成作品,却因对读者反响的担忧而陷入自我怀疑 …… 如果卡夫卡和路遥生前知道,他们的作品将会拥有无数读者,会不会下笔时更顺快一些?大概率会的。写作者在孤独创作时需要独处,但他们必然渴望自己的作品出版后会被 " 围观 ",庞大的读者群会给他们带来强大的心理暗示,这是作家这一身份特征所决定的,绝大多数作家都希望自己苦心写出来的东西,被越多的人看到越好。
经典作家的困境各有不同,但突破路径却指向同一真理——明确读者定位。艾米莉 · 狄金森这位一生写了 1700 余首诗歌的诗人,生前只公开发表过 7 首(另有一说发表过 12 首),但她无比明确自己的作品是写给谁看的——她的读者是她自己。甚至她的亲妹妹都不知道狄金森的创作,她一生的挚友苏珊 · 吉尔伯特也只读过部分她的诗作。她的传记书名《我的战争都埋在诗里》取自她的诗句。独自写作并隐藏作品,将自己视为唯一读者,这彻底释放了狄金森的创作才华。根据她的个性与行事风格,若是她在世时诗歌一纸风行,她也许就断了任何的写作念头。
弗吉尼亚 · 伍尔夫也是深刻知道 " 写给谁看 " 的作家,她的代表作《到灯塔去》《海浪》在内诸多作品,都带有自传色彩,为了掩饰自身,为个人涂抹保护色,抑或为了给作品增添文学性,她大量使用了意识流手法,给读者编织着人物的伪装与语言的迷雾。她知道自己面对的是陌生的读者,而她并不愿意像其他作家那样通过坦白直率的写作让读者直入她的内心。在阅读伍尔夫觉得有些疲累时,不妨读读她的书信,那是完全另外一种写作风格,书信里那些简洁、清丽、活泼的语句,呈现出伍尔夫完全不一样的文风。读一些她的信之后便会由衷觉得,她是戴着铠甲在写作的,虽然并不影响她成为优秀的作家,但作为写作者应该明白——当一种写法可以解放自己,不妨就一直用这个方法写下去。
英国作家塞缪尔 · 理查逊,恐怕是最明白 " 写给谁看 " 的作家之一。这位开印刷厂的印刷商人,因为大量替女性客户写信,从而掌握了书信体写作天然具备的真实感、私密感、仪式感。因而他的第一部小说《帕米拉》、长达一百万字的小说代表作《克拉丽莎 · 哈娄》均为书信体,他也因为对女性群体心理的充分了解与准确表达,深刻影响了卢梭《新爱洛伊丝》、歌德《少年维特之烦恼》的创作。
讲述这些例子其实是想表达:" 写给谁看 " 这种对读者进行先行定位的做法,很多时候比决定 " 写什么 "" 怎么写 " 更重要。作为创作的萌芽,文本的轮廓最初都是稚嫩的、脆弱的、禁不起推敲的。在确定了 " 写给谁看 " 之后,作品便既有了 " 外壳 " 又有了 " 内核 ",作品的 " 外壳 " 是指,来自外界读者的期待,会帮助作者确定作品如何与时代、与人群进行有效结合、绑定,而 " 内核 " 则是指,作者的创作初衷会在得到读者群的确认后,逐渐变得坚硬而强大,不会轻易再动摇,从而促使作者能够产生写完的信心。
其实,写给一个人看和写给一群人看、几百几千万人看是一样的,本质上并无太大的区别。但前提是,要从始至终写给心目中的 " 那个人 " 看,不要中途撂挑子,不要移情别恋,不要贪多求全。当你对一个人 " 用情至深 " 时,千千万万的读者亦能感同身受。反过来也是一样,当你找到了千百万人共通的特点或特征,作品写出来之后,依然能够精准抵达到每一个个体的内心深处。
韩浩月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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