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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内鬼迎来「重拳」?上海发布全国首部游企商业秘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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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诺诚游戏法 朱骏超  陈杰

01

卖币并提供解封服务,

网店店主被判赔四万

近日,宿城法院审结一起因网店提供游戏相关服务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判决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 4 万元。

原告公司经授权独家运营某款热门网络游戏,该游戏用户协议明确禁止用户利用游戏进行商业活动和非官方虚拟物品交易。被告在某电商平台开设店铺,长期销售该游戏的游戏金币,并提供账号解封、代上号、招募等服务,累计交易金额达 18 万余元。

法院从四个方面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一、原、被告之间存在竞争关系。被告虽非游戏同业经营者,但其提供的服务与游戏用户资源和运营成果密切相关,双方在游戏虚拟财产交易方面形成竞争

二、被告销售金币、提供招募服务,诱导玩家以低成本获取游戏资源,缩短游戏生命周期,削弱用户粘性,损害了原告的交易机会和运营收益

三、被告提供账号解封服务,干扰了游戏平台对违规行为的惩戒机制,破坏了游戏管理秩序

四、被告提供代上号服务,未履行身份审查义务,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系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亦违反网络安全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规定。

诺诚评论:

本案的核心价值在于,法院明确认定:即使并非同业经营者,任何主体的商业行为若实质性损害了游戏运营方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样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的判决不仅直指非官方销售游戏货币这一核心问题,更将目光投向了解封账号、代上号等灰色产业链服务。特别是对可能帮助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系统的 " 代上号 " 服务,法院的否定性评价尤为关键,为游戏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游戏行业的正常运营秩序提供了更全面、更坚实的保护。

02

游戏公司遭员工" 造谣 ",

平台有偿删帖构成不正当竞争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公布一则案例,职场社交平台运营者 B 公司因兜售有偿删帖服务、未及时处理虚假帖文,被认定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A 公司是一家知名的网络游戏公司。A 公司前员工谢某在 B 公司运营的平台发帖,谎称 A 公司不提供离职证明。事实上,谢某因不满离职理由拒收了公司寄送的证明。A 公司发现后多次举报删帖,均未通过平台审核。B 公司平台助手称 " 无法删帖 ",转而推销付费 " 澄清 " 服务,以 " 举报挺难的 " 引导消费。

9 月 26 日,A 公司表露购买意向后,B 公司才提供官方举报网址。A 公司次日提交材料即通过初审,但此时该不实帖文已登上平台 " 热榜 " 第一,并被其他媒体转载,严重损害 A 公司商业声誉。

A 公司起诉主张 B 公司两项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是明知帖文虚假却未有效处理,致虚假信息扩散,构成商业诋毁;二是以无法删帖为借口兜售有偿服务,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法院审理后支持了 A 公司的侵权主张,判决 B 公司共赔偿 A 公司 20 万元,并在某职场社交网站和 APP 首页显著位置连续三日发布声明消除不良影响。

游戏公司如遇离职员工在网络平台发布造谣式的 " 吐槽 " 帖,可考虑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优先电子取证:第一时间固定帖文内容、传播数据等电子证据,为后续谈判或诉讼奠定基础。

2、向平台举报帖文:联系信息发布平台,以 " 侵害名誉权 " 为由发起投诉,要求平台及时删除、屏蔽相关帖文。

3、同步针对性排查:考虑到平台可能响应延迟,或职场吐槽类平台对内容审核较宽松,举报短时间内不一定有反馈。因此,公司可同步结合帖文信息排查发帖人,对嫌疑对象进行约谈,明确告知其发布不实言论的法律责任与不利后果,督促删帖,从源头控制传播范围。

4、依法提起诉讼:若前期沟通未达预期效果,公司还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发帖人或内容传播平台追究责任。

03

全国首部网络游戏领域

商业秘密保护标准发布

10 月 14 日,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徐汇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上海市标准化协会、徐汇区游戏企业版权保护联盟共同起草的《网络游戏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下称 "《规范》")正式发布实施。

《规范》首次系统界定了网络游戏企业商业秘密的特殊范畴,将经营信息细化至未公开角色名称、技能特效、动态动画等研发内容,技术信息则涵盖游戏开发技术、核心设计文档、源代码和版本控制资料等,并建立密级划分与动态调整机制,通过标准化手段为网络游戏企业提供一套制度化、全周期的商业秘密保护实施方案。

《规范》通过 " 识别——分级——保护 " 三个环节建立网络游戏商业秘密闭环管理体系:

定密时,企业应定期梳理和识别内部信息资产,明确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主要分为两类:

1、涉密技术信息(如游戏开发技术、核心设计文档、源代码等);

2、涉密经营信息(如未公开的研发内容、运营 / 版本信息、管理文件、经营决策信息等)。

分级时,企业应评估市场价值、潜在收益及对企业竞争力的贡献度,将商业秘密区别定级,并定期复核和调整:

1、核心商业秘密,泄露会对企业造成 " 致命影响 ";

2、普通商业秘密,泄露会对企业造成 " 一般影响 "。

保护措施分为物理保护、技术保护和法律保护三个层面:

1、物理层面:需做好保密区域的限制访问和监控安保;

2、技术层面:加密技术、访问控制机制及证据保全等具体措施;

3、法律层面:需与员工、合作伙伴等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04

索赔3060 万,

天纵网络起诉四游戏公司

据企查查公开信息,近期,广州天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郑州万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起诉了深圳市范特西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主张四被告存在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3000 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 60 万元。

公告显示,诉讼起因为权利游戏《幻灵修仙传》与被诉侵权游戏《萌妖来袭》之间的纠纷。

广州天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幻灵修仙传》的著作权人、郑州万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该游戏的运营主体。

深圳市范特西科技有限公司为《萌妖来袭》的出版单位,深圳市快乐兔科技有限公司为《萌妖来袭》游戏的著作权人,广州其乐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海南大道天相科技有限公司与《萌妖来袭》游戏之间的联系暂不明确。

本案中,原告诉请判令: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幻灵修仙传》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即立即停止开发、运营、传播推广或授权他人推广及运营《萌妖来袭》等手机游戏;

2、判令被告在腾讯网、抖音及《人民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显著位置上发表书面声明,向两原告赔礼道歉,并消除因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原告造成的负面影响;

3、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3000 万元人民币;

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差旅费、取证费用等合理维权费用 60 万元;

5、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

根据两款游戏的历史测评视频可知,两款游戏在 Q 版画风及 UI 设计上存在一定相似度,且均为仙侠题材游戏,主打养宠对战机制。

左图为《幻灵修仙传》游戏画面,右图为《萌妖来袭》游戏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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