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罗能源 ( 688717.SH ) 公告称,公司因部分募投项目进展披露不准确、变更项目实施地点披露不及时、未披露募集资金账户被诉前保全情况等问题,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新富、董事会秘书盛建富、财务总监闫强也因未能勤勉尽责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并严肃整改,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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