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界 2025-11-07
延安市发布“引才聚才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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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引进培养高端人才团队

1. 聚焦 "7+25" 现代产业链群建设,引进院士等高端人才科研团队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工作合同的,给予院士个人 50 万元科研补助,给予用人单位 50 万元科研补助。

2. 引进杰出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工作合同的,给予个人 30 万元科研补助,给予用人单位 10 万元科研补助。

3. 在本土行业领军人才中,培养建设一批本土专家工作站,给予团队 40 万元科研补助。

4. 在教育、卫生等领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发挥作用显著的,参照专家工作站的补助标准予以支持。

二、支持人才校地共用

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院所,全职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包括著名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人员),经高校、企业、专家三方协商同意,签订 " 校招共用 " 合作协议,每年在市内企业服务时间不少于 6 个月,在企业和基层一线进行技术指导、科研服务,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个人总额不超过 10 万元资金补助。

三、支持行政事业单位人才招引

1 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给予 40 万元安家补贴,分 5 年等额发放。

2 通过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到市级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签订至少 3 年聘用合同,在合同期内,每年给予 2 万元生活补贴,共发放 3 年。

3 通过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到县乡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签订至少 5 年聘用合同,合同期内每年给予 2 万元生活补贴,共发放 5 年。

4 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每人奖补 2 万元,连续奖补 5 年,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列支。

四、支持本土人才发展

1. 对新入选 " 圣地英才计划 " 个人项目的,一次性给予个人 2 万元资金补助,并发放 " 圣地英才卡 "。

2. 对入选 " 圣地英才计划 " 优秀产业发展团队项目的,一次性给予团队补助经费 20 万元,并为团队负责人发放 " 圣地英才卡 "。

五、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1. 实施 " 创新人才攀登行动 ",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一、二等奖的团队(不分等级的奖种按一等奖对待),分别给予 40 万元、30 万元奖励,获得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团队(不分等级的奖种按一等奖对待),分别给予 20 万元、15 万元、10 万元奖励。

2. 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 50 万元、30 万元的资金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 100 万元、50 万元的资金奖补;对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实行评估后奖励,按照评估结果给予 5 万元 -20 万元的奖补。

3. 激励科技成果转化,对将自有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应用的,按新增产值额度单项成果转化项目一次性给予 5 万元 -20 万元后补助奖励。科技经理人年度累计促成科技成果在延转化落地金额超过 100 万的,按技术合同成交额的 2% 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4. 支持科研人员创办企业,纳入省级人才计划或相当层次的科研人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工作合同,或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延创办企业,具有高含金量、高含新量、高含绿量、高含岗量的产业项目,给予个人不超过 20 万元的资金支持。

六、实施企业人才集聚行动

市属国有企业和纳入 "7+25" 产业链群的民营企业:

全职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特级技师),签订至少 3 年工作合同,工作满 1 年,社保缴纳 1 年以上的,按年度给予 3 万元生活补贴,最多发放 5 年;工作满 3 年,社保缴纳 3 年以上,在市内购置首套商品房的,给予 18 万元购房补贴。

全职新引进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签订至少 3 年工作合同,工作满 1 年,社保缴纳 1 年以上的,按年度给予 2 万元生活补贴,最多发放 5 年;工作满 3 年,社保缴纳 3 年以上,在市内购置首套商品房的,给予 12 万元购房补贴。

七、支持人才返乡创业

支持村级党组织后备人才、大学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高素质农民、产业带头人等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对于吸纳就业能力强、发展前景好、贡献较大的产业项目,择优给予每个产业项目不超过 10 万元的资金支持。

八、提供人才引进编制保障

1 对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县乡事业单位引进本科以上学历特殊紧缺人才,适当放宽年龄等限制条件。

2 市县引进特殊紧缺人才,由各县(市、区)组织部门或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委组织部牵头审核后,采取 " 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 的办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九、实施学历技能双提升行动

1.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在职人员,对新取得教育部认证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新获取国家承认职业资格证书的,按 A、B 两类等级,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2. 市级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职人员,对新取得首席技师、特级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十、提供人才服务政策

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入选 " 圣地英才计划 " 人才项目的办理 " 圣地英才卡 ",提供政策咨询、子女入学、便捷出行、域内旅游、金融服务、医疗保障、户籍办理等服务。对引进的院士专家团队、中省博士服务团等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咨询电话:0911-7090855)

来源:陕西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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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511/5570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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