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冯秀语 编 | 李亦辉
12 月 12 日,北京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北京众合四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被北京金融监管局警告并罚款 1 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显示,因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郭志远警告并罚款 1 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北京众合四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09 月 06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 2 号 8 号楼三层 301,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保险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0 条,周边风险 4 条,历史风险 0 条,预警提醒 3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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