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评 5小时前
山西废除“禁放令”背后:烟花爆竹的“管”与“放”,如何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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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宣布废止烟花爆竹 " 禁放令 " 的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

2025 年 12 月 16 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 124 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其中明确废止的行政规范文件目录包含《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0 年 8 月 17 日)》(以下简称《通告》)。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随后发表声明,表示此举意味着山西省烟花爆竹管理从全面禁放模式,正式转为科学限放管理模式。

消息一出,也引发了网友热议。部分网友对此表示支持,呼吁更多省份 " 跟上节奏 ",让传统年俗氛围回归。同时,也有不少评论对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表示担忧。

图源:视觉中国

01

多地陆续施策

有限制地 " 放开 "

12 月 21 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出台《关于做好全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此次调整并非简单 " 放开 ",而是秉持 " 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 " 原则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审批。

同时,该厅还明确了全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其中包括:每个县级(不含开发区、综改区)行政区内设立的烟花爆竹仓库不超过 2 个;严格执行 " 企业申请、系统配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 " 的许可流程,从源头压实安全责任。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全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12 月 22 日,忻州市划定 " 禁止燃放区 " 与 " 限制燃放区 ",并对燃放时间、种类作出具体规定,例如限制燃放区内允许在腊月二十三、除夕至初五等传统时段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忻州市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央 · 广网发 官方网站截图)

事实上,山西的实践并非个例,当前,全国各地对烟花爆竹管理呈现差异化政策导向。西安、合肥维持主城区全域全时段禁放政策;上海、沈阳、佛山等地实行 " 圈层管理 ",其中上海外环内、沈阳四环内实施禁放政策。

02

烟花背后的矛盾

随着 " 能放炮 " 的消息传开,公众在表达期待的同时,也聚焦 " 是否全面放开 "" 如何安全燃放 " 等具体问题。

家住太原市杏花岭区的王女士给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之前一到过年,从初一到十五,早上 6 点就被炮声吵醒,白天此起彼伏,一直持续到深夜甚至凌晨。" 在她看来,烟花爆竹的噼啪声是刻在记忆里的年节符号,能为节日增添浓重氛围,但热闹背后的困扰同样真实可感:" 不光我的睡眠被打乱,孩子也总被突然的炮声吓得哭闹。每次他在小区玩耍,我都要时刻绷紧神经,担心意外发生。" 王女士的纠结,折射出长期以来许多人在 " 禁 " 与 " 放 " 之争上的矛盾心理。

2024 年 8 月 25 日,河南洛阳,应天门烟花夜景。图源:视觉中国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近日发文回应山西废止烟花爆竹全面禁放政策一事,该协会称,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山西省调整烟花爆竹全面禁放政策,既是对群众节日文化需求的回应,也体现了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兼顾民生诉求与安全治理的科学理念。

此前央 · 广网记者就相关话题采访北京民俗学会会长高巍时,其表示,燃放习俗承载着民众的文化情感,但安全与环保问题亦不容忽视。同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认为,政策制定应避免 " 一刀切 ",须通过细致规范平衡各方利益,在区域、时间、环保标准等方面作出科学限定。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 11 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 GB 10631 — 2025《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从产品分类、药量、声级值等方面实现全链条规范,为推动行业进一步走向安全化、环保化提供了技术支撑,也为地方政府在规范前提下有序放开燃放提供了更多可能。

03

从 " 一刀切 " 式全面禁放

逐步转向更加精细化的 " 限放 " 管理

近年来,全国各地对烟花爆竹的 " 禁放 " 政策正发生显著变化,总的趋势是从过去的 " 一刀切 " 式全面禁放,逐步转向更加精细化的 " 限放 " 管理,以寻求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与传统文化传承之间更好的平衡。

2023 年 12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对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性法规提出审查建议,认为上位法并未全面禁止销售、燃放合规的烟花爆竹,地方性法规如果不分烟花爆竹合规与否就一禁了之,是有违上位法的,应予调整。综合而言,山西此次废止 " 禁放令 ",也是社情民意、程序合法性合力的结果。逐步放宽地方性法规中的 " 禁放令 ",既是程序合法之需,也是多年以来的民意依归。

2025 年 12 月 5 日,安徽黄山,呈坎古村举行鱼灯巡游。图源:视觉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现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燃放烟花爆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不难看出,上位法并未完全禁放烟花爆竹,而是禁止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禁止在特定时段与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的规定之后,社会大众是完全可以自负其责,燃放烟花爆竹的。在现实中,任何人从事民事活动都应为之负责,如果以环保或是安全问题就一味加以禁止,这不仅是某种滥权,也是政策层面上的懒政,将本可限可控的烟火爆竹活动 " 一刀切 "。

烟花爆竹的燃放活动完全可以分区域、分时段、分类型进行:在人口密度低的空旷区域,在重大节庆活动之际,燃放合格合规、威力不大、安全过硬的烟花爆竹,在社会利益、个人自由与民俗传统之间取得平衡,是完全能够做到的。各地应做的是精细管理与精准施策,而不是 " 一刀切 " 禁止,以 " 多做多错,少做少错 "" 宁枉勿纵,宁严勿宽 " 的政策取向,剥夺民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快乐。

2024 年 2 月 10 日晚,农历正月初一," 龙腾盛世 花开满江 " —— 2024 年南昌市迎春烟花晚会在 " 赣江之心 " 老官洲举行。图为绚烂的烟花在滕王阁畔绽放。 中新社记者 刘思伟 摄

放烟花,一向是中国人逢年过节的必备活动之一。早在近一千五百年前的南梁,《荆楚岁时记》就记载了 " 庭前爆竹,以辟山臊恶鬼 " 的习俗。而在火药发明之后," 烟花 " 也与 " 爆竹 " 并举,成为中国人的一项文化传统。在除夕这样的节庆活动上,烟花爆竹最能渲染喜庆气氛,既代表着除旧布新的新气象,也传达出家和人旺的美好讯息。" 爆竹贺岁 " 既是今典,也是古已有之的传统。

在除夕、元宵、结婚等喜庆日子里,人们燃放烟花爆竹是对美好生活的企盼,本身也是悦人耳目的娱乐。其实不仅民间放,官方也会在节日或重大场合燃放烟花,文娱场所如迪士尼同样会在自己园区里推出这类商业表演活动。烟花往往还能成为一种 " 公共品 ",不论是官方燃放还是私人燃放,都能让观看的所有人从中受益,这又何尝不是公共利益的体现。

监制|李绍飞

编辑|应凰

审校|天明

来源|央视网综合中国 · 新闻周刊、央 · 广网、南方 · 周末、中国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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