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 01-21
都匀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陆兴斌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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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都匀市人民医院原院长陆兴斌涉嫌受贿一案,由都匀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都匀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陆兴斌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核实了相关证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都匀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陆兴斌在担任都匀市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都匀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 周欢 /编审 段筠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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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 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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