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 1小时前
成都天府大道车辆碰撞事故完成责任认定,涉嫌酒驾当事人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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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0 月 13 日凌晨 3 时 18 分许,成都天府大道南段传来刺耳碰撞声,随后一辆黑色轿车越过中央绿化带起火,31 岁驾驶人邓某某当场身亡,时隔四个月,这起备受关注的交通事故终于有了责任认定结果,邓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现场 ( 图源:网络 )

成都警方曾通报,事发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凌晨 3 时 18 分许,事故造成驾驶人邓某某死亡,涉事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邓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事发当晚,夜色正浓,天府大道上的车流已渐渐稀疏,不少人还在睡梦中,一场悲剧悄然发生。

有网友发布的现场视频显示,黑色轿车与一辆同向行驶的白色轿车发生剧烈碰撞,撞击后黑色轿车失去控制,冲过道路中央的绿化带,随后燃起明火,现场还能听到清晰的刹车声。

成都警方当天就发布通报,还原了事故的初步情况。邓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天府大道由北向南行驶,经过天府五街路口进入南段后,撞上了前方李某驾驶的小型轿车。

撞击力度极大,黑色轿车直接越过绿化带,最终起火燃烧,事故导致邓某某死亡,涉事的两辆车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随着调查深入,更多细节被披露。经检测,邓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而车速更是远超事发路段限制。

相关数据显示,涉事车辆在与前车碰撞前 3 秒,行驶速度已超过 200 公里 / 小时,撞击瞬间的车速也达到了 160 公里 / 小时以上。

据悉,天府大道相关路段限速为 80 公里 / 小时,邓某某的行驶速度已远超限速两倍,这也成为事故发生的重要诱因。

2 月 13 日,知情人士向媒体透露,该起事故的责任认定工作已全部完成,结合酒驾、超速等多项调查结果,最终判定驾驶人邓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针对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后续处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作出解读。

付建表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一般会结合事故后果、驾驶人过错程度确定判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若驾驶人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造成一人死亡,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通常会在拘役至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若存在酒驾、超速等加重情节,量刑会相应调整。

但本案中,驾驶人邓某某已在事故中身亡,即便被认定负全部责任,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因为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死亡后,其刑事责任能力随之消灭,无法再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刑事诉讼程序也会随之终止。

关于赔偿问题,付建进一步说明,刑事责任免除并不意味着民事赔偿责任也随之免除。邓某某作为侵权人,其遗产继承人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本次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等财产损失。

若邓某某没有遗产,或者其继承人书面放弃继承遗产,且没有实际占有、使用遗产的行为,那么继承人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受损方的损失将无法从邓某某的遗产中获得弥补。若继承人放弃继承但实际占有遗产,该放弃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仍需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涉事车辆若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会先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再由邓某某的遗产继承人按上述规定承担

眼下春节临近,亲友聚会、节庆宴请增多,酒驾醉驾风险也随之上升。

多地交警也借此事故发布提醒,呼吁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驶,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守护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来 源:河南日报社视觉全媒体中心 · 大河报记者 祁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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