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03-04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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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 月 4 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发布

关于做好 2026 年新开工民间

投资项目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持续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和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支持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进一步降低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成本,促进我省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做好 2026 年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贷款贴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投资主体要求。投资主体需具有法人资格,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为集体、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或混合经济成分中由集体、私营、个人控股,有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支持行业领域。项目投向应符合《关于加快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陕办发〔2023〕14 号)明确的领域(附件 1),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

(三)项目基本条件。项目总投资应在 1000 万元(含)以上,严格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产生的固定资产投资需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贷款需求不低于 500 万元,投放贷款全额用于项目建设。

(四)项目开工时间。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期间开工建设的民间投资项目,开工时间以项目依法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开工日期为准。已纳入 2025 年及以前年度贷款贴息储备项目清单中的项目继续纳入支持范围,贴息标准按照本通知执行。

二、贴息标准

(一)高技术产业项目。根据实际投放贷款金额,给予最长 2 年(不超过贷款年限)、每年 3.5 个百分点贴息补助(不超过实际利率),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二)制造业项目。根据实际投放贷款金额,给予最长 2 年(不超过贷款年限)、每年 3 个百分点贴息补助(不超过实际利率),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 800 万元。

(三)其他项目。根据实际投放贷款金额,给予最长 2 年(不超过贷款年限)、每年 2 个百分点贴息补助(不超过实际利率),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

符合中央有关贷款贴息政策适用对象及投向领域的固定资产贷款,鼓励优先享受中央贴息政策。对于已享受中央有关贷款贴息政策的固定资产贷款,低于省级标准的部分由省级财政补足,但不超过实际利率。

三、申报贷款贴息储备项目清单

(一)项目申报。2026 年 3 月至 10 月,每月 5 日前,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本辖区项目申报(首次可申报 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2026 年 2 月的项目)。申报项目单位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2)和项目申请表(附件 3)。

(二)项目审核。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对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重点审核投资主体、投向领域、开工时间、基本条件等情况,并于每月 10 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三)清单发布。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级有关部门对各市(区)报送的项目进行审核后,发布贷款贴息储备项目清单。陕西金融监管局将储备项目清单定向推送各银行机构,各银行机构 30 日内作出是否授信的决定。

四、下达贴息资金

省发展改革委每季度对已投放贷款的清单内项目下达贴息资金。

(一)资金申报。2026 年 3 月 10 日前,各市区报送 2025 年储备项目清单中新投放贷款贴息资金申请。2026 年 4 月 10 日、7 月 10 日和 10 月 10 日前,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组织清单内项目申报已投放贷款贴息补助。申报项目单位应提交贴息申请报告(附件 4)和贴息申请表(附件 5)。

(二)初步审核。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对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申报资金进行初步审核,并于 4 月 20 日、7 月 20 日和 10 月 20 日前将审核通过项目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三)下达资金。省发展改革委、省委金融办对提交的贷款贴息资料进行审核,核定下达贷款贴息投资计划,抄送省级行业部门和相关部门。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专项列支,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

五、融资保障政策

(一)完善工作协调机制。陕西金融监管局结合企业意愿按月向省内各银行机构推送贷款贴息储备项目清单,各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依据本行授信审批条件作出信贷决策,对不能授信的项目,银行应及时向陕西金融监管局反馈具体原因。省发展改革委、陕西金融监管局针对暂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及银行提出的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协助提出解决方案,促进贷款投放。

(二)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按照国家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有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民间投资贷款纳入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支持范围。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引导。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利用好媒体平台,积极向广大民间投资主体宣介贷款贴息政策,会同本级农业、工信和文旅等部门引导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开工建设、申请政策支持。各级工商联要向行业协会、商会做好政策推荐,鼓励引导相关民间投资主体申请贴息支持。各级金融办、金融监管局要引导各银行机构向客户端民间投资主体宣介政策,不断扩大政策知悉范围。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转发政策,做好管理行业的政策宣介和推广。

(二)夯实工作责任。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做好项目、资金组织申报和初步审核。省财政厅按照贴息补助计划做好资金保障。省委金融办组织各银行机构做好贴息项目贷款真实性、合规性审查。省统计局负责审核项目开工时间和类型(制造业、高技术产业)。陕西金融监管局负责做好储备项目清单推送,督促各金融机构对清单内项目应贷尽贷。各银行机构负责积极创制针对民间投资项目的金融产品,做好储备项目清单的贷款投放。省委宣传部、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委金融办,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等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做好项目投向领域审核相关工作。

(三)严肃纪律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把好项目准入关口,坚决杜绝资料造假、骗取资金等情况。对发现存在虚假申报等行为的,我们将及时按程序向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机关移交问题线索。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贴息资金、杜绝资金挪用。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紧盯项目工程进度,确保尽早建成投运。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陕西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6 年 2 月 28 日

附件:

支持投向行业领域

新型工业化

煤炭产业、石油天然气产业、新型电力工业、能源化工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商用车(重卡)产业、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太阳能光伏产业、输变电装备产业、航空产业、成套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和医疗装备产业、钛及钛合金产业、铝镁钼产业、智能终端产业、数控机床产业、物联网产业、新型显示产业、钢铁深加工产业、白酒产业、富硒食品产业、纺织服装产业、新型建筑业。

战略新兴产业:光子产业、氢能产业、无人机产业、传感器产业、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业、增材制造业产业、机器人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未来产业。

特色现代农业:粮食产业、肉品产业、苹果产业、乳制品产业、茶产业、中药材产业、蔬菜产业、食用菌产业、猕猴桃产业。

现代服务业:旅游景区及线路、文娱演艺、文化创意、商旅名街、会展经济、体育(赛事)经济、出版印刷发行、乡村旅游、现代金融产业、现代物流产业、工业设计和工程勘察设计产业、服务贸易、商贸服务产业、酒店餐饮产业、养老托育和家政服务产业、教育产业、医疗卫生产业。

现代化基础设施:现代交通设施、水利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

高技术产业

1. 高技术制造业: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

2. 高技术服务业: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

来源 /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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