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3 月 10 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金融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罚款 16 万元;对郭冬菊警告并罚款 4 万元。


蓝鲸新闻 3 月 10 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金融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罚款 16 万元;对郭冬菊警告并罚款 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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