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 3.15 到了,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郑名伟律师特整理部分可索赔股票,以便投资者维权。
ST 中青宝(中青宝,300052)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在 2023 年 4 月 26 日或 2024 年 7 月 26 日收盘时持有 ST 中青宝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还可继续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生效裁判为准)。
ST 中青宝索赔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1、到开户的证券营业部打印出加盖业务章或公章的交易记录,可以是交易流水、资金对账单等(起止日期:从购入日至 2024 年 10 月 1 日),此交易记录 ST 中青宝单只股票或多只其他股票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如有担保转入,担保物的交易记录也打印出来;(有电子版,也可先提供电子资料)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都可以,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就行。如果交易记录中含身份证号,则不用提供此证明,或者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身份证(正反面)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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