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3 月 11 日,华润置地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09)宣布,于 3 月 10 日与一家银行订立了一份金额为 10 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协议,贷款最后到期日为自首次提取款项日起五年或 2032 年 6 月 10 日中的较早者。
根据协议,若华润集团不再为公司单一最大股东且持股不少于 35%、失去控制董事会能力,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不再为华润集团多于 50% 股本的实益持有者,均将构成违约事件,贷款人可要求立即偿还贷款及利息。
截至公告日,华润集团持有公司约 59.55% 的已发行股本,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将在后续中期及年度报告中持续披露相关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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