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启动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目标到 2030 年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 2025 年翻一番,力争达到 10 万辆。试点以城市群为主体,周期 4 年,中央财政 " 以奖代补 ",单个城市群最高奖励 16 亿元。通知要求试点区域推动氢能在交通、工业等多领域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价格降至每千克 25 元以下,优势地区力争 15 元。截至 2025 年底,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销量近 4 万辆,加氢站达 574 座,日加氢能力超 360 吨,居全球首位。政策鼓励突破制氢、储运、用氢等关键技术,并强调安全前提下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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