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 前天
AI演员出道,撞脸多位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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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也开始演戏了?

近日,一则 "AI 演员签约出道 " 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相关话题登上热搜。

3 月 18 日,耀客传媒官宣签约两位 AI 数字艺人秦凌岳(男)和林汐颜(女),同时推出首部 AI 剧集。

据了解,目前,两位 AI 演员已在社交媒体抖音、小红书开通账号,宣称将分享 " 日常 " 并与网友互动。

然而,消息一出,不少网友直言,根本不想看 AI 演电视剧,觉得 " 假人感太重、没有灵气 "。

还有网友指出,这两位 AI 演员的长相撞脸多位明星,五官、神态甚至声音都与几位艺人高度相似,瞬间引发不少网友抵制:

律师:或涉嫌侵权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副总裁、高级权益合伙人陈燕红对中青报 · 中青网记者表示,AI 演员 " 撞脸 " 明星,即未经许可使用 AI 生成的与明显高度相似的面孔进行商业活动,存在的法律风险,可能涉及侵犯肖像权,在特定情况下还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若 AI 生成的虚拟面孔足以使一般公众能够明确、无误地识别出其所对应的特定明星时,该虚拟形象就可能落入了该明星肖像权的保护范围。即使 AI 声称是 " 合成 " 或 " 虚构 ",但只要其与某明星的面部特征、神韵具有高度、稳定的指向性,可能导致公众误认为明星,使用该 AI 形象就可能构成 "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 " 制作并使用了他人的肖像。在这种情况下,使用 AI 演员 " 撞脸 " 明星,就存在侵犯肖像权的法律风险。

陈燕红强调,使用 AI 演员 " 撞脸 " 明星,还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禁止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标识的混淆行为。如使用该 AI 明星形象的知名度,在相同或类似领域进行商业宣传、直播带货等,误导消费者认为其与明星存在代言、合作等特定联系,从而获取不正当的交易机会,还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新闻多一点

随着 AI 技术广泛应用,此类侵权行为愈发普遍。

近日,有网友反映,一部播放量超 2300 万的 AI 生成短剧《鲛珠引》,疑似盗用摄影师原创作品的模特形象与妆造,引发侵权争议。该作品模特马女士表示,剧中使用的造型为自己与摄影师的原创。经马女士维权投诉,目前该 AI 短剧已被平台下架。

图源:荔枝新闻

针对此事,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顾玺曦律师称,短剧制作方可能涉及肖像权侵权与著作权侵权行为。

律师提醒,若发现 AI 侵权行为,应第一时间通过网页截图、录屏等方式固定证据,然后尽快去寻找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对于 AI 演短剧

你怎么看?

来源:中国青年报、荔枝新闻、网友评论等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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