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6 月 2 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通惠期货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通惠期货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一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不到位,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二是供应商管理不健全,对供应商履约缺乏有效监督,未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配置进行合理性审查;三是测试工作不充分,未全面覆盖关键业务场景,未能及时发现网关配置及交易软件升级包缺陷;四是未及时进行应急报告,公司网络安全事件未报告。
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
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通惠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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