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陶能源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监管具体问询事项如下: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一、请说明:(1)就最近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2)就员工股权激励实施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3)特殊股东权利安排对控制权的影响,上市前后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4)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2 号》要求,进一步说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5)你公司现存及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况。二、请说明:(1)你公司国有股东办理国有股标识情况;(2)你公司备案为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一步说明你公司所涉跨境业务情况,是否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3)你公司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公司业务是否属于 " 高耗能 "" 高排放 " 项目,并提供相关依据;(4)你公司主要境内运营实体取得的业务资质许可情况;(5)你公司未决诉讼的具体情况,相关情况是否可能会对你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可能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相关未决诉讼是否已充分披露。三、请说明:本次拟参与 " 全流通 " 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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