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济宁新里程肿瘤医院有限公司超标排污行为作出罚款 23 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环邹罚﹝2026﹞13 号。

2026 年 2 月 11 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委托济宁市邹城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济宁新里程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大门西侧污水排放口开展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污水氨氮浓度为 37.9mg/L,相较排污许可证 25mg/L 的许可排放限值,超标 0.52 倍。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污染物的相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其作出 23 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济宁新里程肿瘤医院隶属于新里程健康集团,坐落于邹城市,是济宁市唯一一家三级肿瘤专科医院。医院始建于 1974 年,前身为兖矿集团第二医院,2014 年获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024 年正式挂牌为济宁新里程肿瘤医院。
数据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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