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6 月 10 日消息,浙江证监局对浙江越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
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浙江越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问题。
一是 2023 年、2024 年,越新科技通过个人卡收款分别为 1130.68 万元、492.41 万元;通过个人卡付款分别为 1133.95 万元、676.40 万元。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个人卡收付款金额不准确。
二是 2023 年 1 月 17 日,越新科技通过个人卡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濮坚锋拆出资金 200 万元,构成资金占用;2023 年 3 月 8 日,濮坚锋归还该款项。但越新科技公开转让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资金占用、关联方往来情况中未披露前述事项。
越新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濮坚锋、时任董事会秘书董祖琰、时任财务负责人夏佳萍未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越新科技及濮坚锋、董祖琰、夏佳萍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越新科技为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公司,目前处于北交所上市辅导中。
责编 : 陈玉尧 | 审核 : 李震 | 监审 : 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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