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6 月 11 日讯,近日,辽宁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毕托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毕托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杨秀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张海涛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辽宁证监局对毕托巴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杨秀、张海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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