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玖物智能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监管具体问询事项如下: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一、请说明持股 5%以下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持股比例是否应当合并计算,超过 5%的应当按照 5%以上股东穿透核查。二、请说明: ( 1)最近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晟天实业与其他股东入股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 ( 2)就最近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三、请说明你公司股权激励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你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不得参与企业股权激励的人员;以及入股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四、请说明特殊股东权利安排的完整具体内容、终止条款的具体情况及履行的决策程序,是否所有股东达成一致意见,有无纠纷以及是否对构成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五、请说明: ( 1)发行人获得相关业务资质情况,并结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 版)说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等是否涉及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或禁止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 " 全流通 " 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要求。(2)请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详述发行人及下属公司业务模式,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3)请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详述发行人业务是否涉及 AI 大模型,如涉及,说明具体情况,包括应用场景、具体功能,是否符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是否完成大模型备案等。六、请说明本次拟参与 " 全流通 " 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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