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2 日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披露,对 *ST 准油(即准油股份,002207.SZ,股价 7.27 元,市值 19.05 亿元)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原因是 *ST 准油未在 2025 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预计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营业收入(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的情形,且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其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风险提示公告。
修正业绩预告时披露营收低于红线
*ST 准油主营业务为油气田技术服务,于 2008 年上市。
2026 年 1 月 29 日晚,公司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5 年度归母净利润为亏损 3700 万元 ~4300 万元,营业收入为 3.3 亿元 ~3.6 亿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3.27 亿元 ~3.57 亿元。也就是说,当时预告显示上市公司的扣除后营收将高于 3 亿元红线。
对于业绩亏损,*ST 准油介绍原因包括:连续油管业务原有市场工作量总体减少,公司队伍向新疆以外油气富集区拓展市场,因此开工不足收入下降,同时远程调遣、异地运营成本增加;钻井队伍 2025 年转移到新的市场区块施工,遭遇井下复杂情况增多,施工成本增加;修井业务受设备老化、施工作业能力下降影响,等等。
然而,随着年度审计工作的深入推进,*ST 准油在 2026 年 4 月 3 日晚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营业收入预计区间大幅下调至 2.7 亿元 ~2.95 亿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下调至 2.695 亿元 ~2.945 亿元。同期预计归母净利润没有变化。
修正公告称,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项目未完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基于谨慎性判断调减了相关业务形成的收入和成本。
此次修正意味着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均低于 3 亿元,结合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况,触及深交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
最终,在 4 月 27 日晚,上市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5 年年报显示,其经审计净利润为 -4029.87 万元,营业收入为 2.97 亿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2.95 亿元。
本周第三例因业绩预告问题被公开谴责
在 2026 年 4 月 3 日晚修正业绩预告时,*ST 准油同步首次披露《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之后又在 4 月 27 日晚,正式披露公司股票自 4 月 29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深交所指出,*ST 准油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即 2026 年 1 月 31 日前)披露其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 4 月 3 日晚修正业绩预告时才进行披露。*ST 准油也未在 1 月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中正确披露其预计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深交所强调,*ST 准油、公司董事长林军、总经理简伟、财务总监张敏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因此给予公开谴责处分。该处分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据公开信息梳理,本周(2026 年 6 月 8 日至 6 月 12 日),上交所、深交所共发布 4 份公开谴责处分决定。其中,*ST 准油、*ST 亚士(603378.SH)、*ST 中岩(002542.SZ)都是因为没有在今年 1 月进行业绩预告时就披露公司存在可能导致股票被 "*ST" 的情况,而是随着 " 审计工作推进 " 才发现、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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