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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6 月 13 日,历经两年多的立案调查,易联众及原实控人终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较于监管本次处罚的内容,股民索赔时效即将届满,由于涉及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均已经在 2023 年 11 月 28 日披露,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索赔时效仅剩五个多月就将届满。
本次处罚涉及的违规事项并未最终导致公司净资产折损,市场对于监管立案调查的内容和原因也是早有预期。随着 2024 年 3 月,原实控人张曦先生被司法拍卖的 6960 万股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城发科技通过竞价获得了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由张曦先生变更为城发科技,实际控制人由张曦先生变更为周口市财政局。在业绩未明显改善的背景下,公司股价已经修复违规以来所有跌幅。
非经营资金占用上,涉案的 6000 万借款,2023 年 5 月,张曦在相关违规披露前归还了所有借款。向张利云的 5.5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事项,2024 年 8 月,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认定易联众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共同借款引发的 5000 万元违规担保问题,2025 年 8 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易联众无需承担还款责任。易联众也对上述事项及时做了信息披露。
按照 2021 年 1 月 1 日新实行的《担保法司法解释》未经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和披露的担保上市公司不应该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涉及张利云的 5.5 亿元借款合同实际担保时间 2020 年 5 月和 6 月,仲裁委最终认定易联众无需承担责任,对于后续实控人违规担保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将会起到决定性的遏制作用。
索赔条件
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专业证券索赔律师娄霄云提示,虽然实控人滥权引发的违规并未折损上市公司资产,但是披露时点涉案违规担保并未解除和认定无效,故我们认为 凡是 2018 年 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8 日期间买入,并在 2023 年 11 月 28 日持有导致受损的投资者,可查阅 " 娄霄云律师 " 相关资讯申请民事赔偿,最终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证监会处罚落地,ST 易联众消除其他风险警示或将引来实质进展,随着公司治理层的大换血,以及新控股股东提名董事的当选,公司后续合规运作和经营基本面或将迎来实质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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