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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德力股份(002571)新发布《会计师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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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收盘,德力股份 ( 002571 ) 报收于 11.19 元,下跌 4.03%,换手率 5.63%,成交量 16.81 万手,成交额 1.9 亿元。

当日关注点交易信息汇总:6 月 15 日主力资金净流出 1419.12 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 1289.92 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 129.2 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德力股份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定价基准日由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公司公告汇总:本次向特定对象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8,65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1,813.45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发行完成后,翼元航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王天重、徐庆华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

6 月 15 日主力资金净流出 1419.12 万元,占总成交额 0.0%;游资资金净流入 1289.92 万元,占总成交额 0.0%;散户资金净流入 129.2 万元,占总成交额 0.0%。

公司公告汇总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由原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108,650,000 股调整为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该上限及发行前总股本的 30%。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可行性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与认购对象签署补充协议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1,813.4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旨在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支持公司战略转型。翼元航空拟通过本次发行取得公司控制权,并推动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6 年 6 月 15 日,德力股份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1,813.45 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8,650,000 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由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完成后,翼元航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天重、徐庆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 108,650,000 股且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公司同步修订了发行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及相关填补回报措施等文件。

德力股份审计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调整仅涉及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后的方案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将成公司控股股东,构成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

德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召开 2026 年第 3 次专门会议,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进行审核。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方案、修订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等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上述调整和修订仅涉及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及保荐人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德力股份拟向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 108,650,000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1,813.45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完成后,翼元航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王天重、徐庆华将成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原实控人施卫东承诺放弃所持股份的表决权,并配合控制权移交。

会计师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88,541.66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发行对象为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发行后公司实控人变更为王天重、徐庆华。翼元航空具备资金实力,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不存在代持、结构化安排或使用发行人资金情形。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规模合理。

3-1 证券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由陈佳红、杨光远担任保荐代表人,发行对象为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1,813.45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数量不超过 108,650,000 股,限售期为 18 个月。本次发行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已通过保荐机构内核。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由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108,650,000 股调整为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该上限。发行对象为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后其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王天重、徐庆华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3-3 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1,813.45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发行对象为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 7.53 元 / 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108,650,000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翼元航空,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天重、徐庆华。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深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德力股份拟向特定对象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 108,65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1,813.45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完成后,翼元航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锁定期 18 个月。本次发行旨在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推动公司向高端制造与绿色发展转型。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德力股份拟向特定对象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 108,650,000 股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1,813.45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完成后,翼元航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王天重、徐庆华为实际控制人,构成控制权变更。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就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分析了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并提出填补措施。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81,813.45 万元,发行股份数 10,865.00 万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增至 50,060.07 万股。公告基于不同盈利情景测算显示,若 2026 年业绩改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有所回升,但仍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承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完善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对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承诺。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预案及相关文件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告提示本次预案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发行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定价基准日由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 7.53 元 / 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108,650,000 股调整为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该上限及发行前总股本的 30%。除上述调整外,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调整不构成重大变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发行方案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注册后实施。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1,813.45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完成后,翼元航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王天重、徐庆华为实际控制人,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数量不超过 108,650,000 股。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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