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6 日盘后,主营综合物流服务的原尚股份(603813.SH,股价 38.78 元,市值 40.72 亿元)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原因是原尚股份在 2025 年半年度和三季度财务报告中,将部分应以净额法核算的收入按总额法核算,导致公司 2025 年半年报和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与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被出具警示函
原尚股份披露收到警示函的 6 月 16 日,恰好是公司股票完成撤销退市风险警示(*ST)后复牌交易的第一天。
原尚股份因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下简称扣除后营收)低于 3 亿元,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被上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更为 "*ST 原尚 "。
2026 年 4 月 22 日,原尚股份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原尚股份虽依然亏损,但 2025 年扣除后营收为 3.30 亿元,同时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5.16 亿元。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原尚股份已满足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然而,就在复牌首日,原尚股份披露收到广东证监局的警示函。
广东证监局对原尚股份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其 2025 年半年度和三季度将部分应以净额法核算的收入按总额法核算,虽然对利润总额没有影响,但导致原尚股份 2025 年半年报和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余军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秋娜作为财务负责人,与原尚股份一同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市公司在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时,已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及追溯调整。
去年前三季度多记营业收入约 9084 万元
此次警示函涉及的会计差错源于原尚股份 2025 年新增的哈密润鑫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润鑫)煤炭运输业务。
原尚股份在 2025 年开展哈密润鑫煤炭运输业务时,判断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采用了总额法核算收入。2025 年第四季度,上市公司将相关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对 2025 年半年度和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公告当时就追溯调整原因写道,原尚股份因应收账款回款逾期问题对该项目进行业务流程梳理及供应商关联关系核查后,基于审慎性原则," 认为采用净额法对该部分业务进行收入确认,更能体现业务实质 "。
具体而言,原尚股份调减 2025 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累计营业收入 2007.25 万元,调减 2025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累计营业收入 9083.51 万元。公告强调,上述调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公司在公告中表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及时提交整改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公司强调,本次收到警示函不会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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