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 8小时前
50岁男子驾驶装载机帮村里义务维修路灯,操作不当致电工高坠死亡,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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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社视觉全媒体中心 · 大河报记者 梁奇慧

50 岁男子马某受村干部邀请,驾驶其个人装载机义务帮村里维修路灯,马某用装载机的铲斗将霍某举到高处维修路灯,结果操作不当,导致霍某从铲斗内坠落,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而马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刑事拘留。

近日,大河报《看见》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对马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马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处罚。

据判决书,经法院审理查明,2025 年 12 月 21 日 13 时许,在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大因镇某村,马某受村干部邀请,驾驶其个人装载机义务帮助村里维修路灯,在使用装载机托举电工霍某维修路灯过程中,马某起身查看霍某维修时,身体不慎触碰装载机铲斗操作杆,造成装载机铲斗下翻,致使霍某从高空坠落死亡,经公安机关鉴定,霍某符合高坠死亡。

案发后,马某拨打 120 抢救伤者,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 7 万元,取得谅解。

法院认为,马某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因疏忽大意而未能避免,致一人死亡,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马某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此外,法院认为,鉴于本案系过失犯罪,被告人马某主观恶性较小、义务帮工,案发后马某主动拨打 120 抢救伤者,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综上,根据被告人马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认定被告人马某犯罪情节轻微。

最终,法院判决如下:马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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