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6 月 22 日讯,近日,双鸭山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饶河保险社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饶河保险社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虚假理赔。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双鸭山金融监管分局对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饶河保险社罚款 20 万元;对刘滨(时任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饶河保险社主任)警告并罚款 4 万元,对赵磊(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饶河保险社员工)禁止进入保险业工作 5 年。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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