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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哈密中心支公司被罚6万元: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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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22 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哈密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罚款 6 万元。同时,李梅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 1 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对该中心支公司罚款 6 万元。对李梅警告并罚款 1 万元

哈密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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