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6 月 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对 *ST 实达(SH600734,即实达集团,股价 1.85 元,市值 40.30 亿元)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总经理、代董事长、代财务总监朱向东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戴晓燕予以通报批评。
交易所认定,*ST 实达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预计营业收入高于 3 亿元而实际低于 3 亿元,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节严重。上交所还公布了 *ST 实达及相关责任人的申辩内容,以及认为申辩不成立、不予采纳的原因。
业绩预告更正:收入确认方法调整致营收骤降
根据 *ST 实达 2026 年 4 月 17 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暨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公告》,*ST 实达在 2026 年 1 月 31 日首次披露的 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15 亿元至 3.65 亿元,而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均为负。
但随着年报编制工作的深入及审计工作的推进,*ST 实达决定对部分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预计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将调减 2.50 亿元至 2.90 亿元。调减后,*ST 实达 2025 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约 8000 万元至 1 亿元。
*ST 实达在更正公告中解释称,此次调整是为更加客观、准确地披露会计信息,严谨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反映公司经济业务实质。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最终确认,*ST 实达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 8813.98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以下简称扣除后营收)为 8799.10 万元。
因 *ST 实达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收低于 3 亿元,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申辩意见不成立:公司应对自身业务实质充分了解
在纪律处分决定书中,也记录了公司、责任人申辩的情况。
*ST 实达提出,披露业绩预告时采用总额法核算符合阶段性客观事实,不存在违规主观故意,业绩预告发布后,审计机构采用多层穿透的强化审计手段,才发现相关项目疑似指定供应商,建议采用 " 净额法 " 核算,为事后发生的客观情况。而且,上市公司及有关责任人积极配合审计,主动及时发布了更正公告提示风险。
朱向东则表示自己高度重视相关项目并参与项目各环节,确保项目可靠、真实。戴晓燕提出,其采取了督促规范财务核算、跟进审计进度、了解业务实质、规范信息披露等履职措施。两人均提出违规涉及财务专业事项,而他们已在职责范围内勤勉尽责。
然而,交易所指出,案涉部分项目收入为 2025 年度第四季度集中确认,占当年收入总额比例较高,直接关系到是否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公司理应对自身业务实质充分了解并审慎确定收入确认方法。在业务实质没有变化的情况下,临近年报披露时才调整方法导致预告不准确且更正金额较大,所称 " 业绩预告符合客观事实 "" 事后出现客观原因 " 的理由不能成立。
针对 " 已及时更正 " 的申辩,交易所强调,上市公司的会计责任与年审机构的审计责任相互独立,审计方式与公司审慎确定收入确认方法无直接关联。且上市公司是临近年报披露才发布更正公告。
对于朱向东、戴晓燕提出的 " 涉及财务专业事项 " 的减免理由,交易所明确表示,两人对业绩预告签字确认,就应承担责任,但二人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收入确认方法予以充分关注。朱向东代行董事长、财务总监职责,理应对重要业务收入确认高度关注," 涉及财务专业事项 " 不能作为减免理由。
对于戴晓燕,交易所认为其在职责分工上不对会计处理负主要责任,且有一定履职行为,因此予以酌情考虑。
最终,交易所决定对 *ST 实达予以公开谴责,对朱向东予以公开谴责,对戴晓燕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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