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 · 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能源获悉,6 月 24 日,华电国际旗下的河北华电混合蓄能水电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华北能源监管局。

内容显示,河北华电混合蓄能水电有限公司的被处罚事由是:该公司运行人员宋某主要从事抽水蓄能发电机组的运行维护工作,于 2015 年 5 月 14 日取得操作项目为 " 高压电工作业 " 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结束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14 日。
2025 年 12 月 25 日,处罚机关在对河北南网在运抽蓄项目的安全检查中发现,宋某在未按照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作业类别为 " 高压电工作业 " 资格的情况下,上岗进行升压站巡视、设备倒闸操作等作业。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按照《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一般处罚的裁量等级,决定对河北华电混合蓄能水电有限公司作出罚款 50000 元(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华北监能罚〔2026〕25 号。处罚执行情况:正常执行。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河北华电混合蓄能水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注册资本 885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艳国,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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