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6 日,建设机械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持股 5% 以上股东兼副董事长柴昭一通过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形式拆借资金,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以及部分资金管理、核算不规范。
陕西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杨宏军、柴昭一、李长安、白海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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