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6 月 26 日讯,近日,深圳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深圳前海玖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腾创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玖瀛资产和腾创投资存在以下情形:利用私募基金财产为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通过互为对手方交易低价买入债券再以偏离中证估值的价格卖出,合计获利 28,476,150.24 元;向监管部门和协会报送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鲍娇燕作为玖瀛资产、腾创投资实际控制人负有主要责任,石在作为玖瀛资产投资经理、陈迪潇作为玖瀛资产交易员负有直接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前海玖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25,628,535.22 元,并处以 26,228,535.22 元罚款;对深圳市前海腾创投资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2,847,615.02 元,并处以 3,447,615.02 元罚款;对鲍娇燕给予警告,并处以 90 万元罚款,同时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 5 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对石在、陈迪潇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 9 万元罚款。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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