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30 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河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姜德果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姜德果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德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姜德果利用担任河北省邢台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市长,河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唐山市委书记,河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河北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河北省政协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姜德果离职后,利用原担任河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河北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姜德果,男,汉族,1957 年 1 月生,河北阜城人。1976 年 3 月参加工作,1984 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获管理经济学理学硕士学位。
他曾任武邑县委副书记、县长,武邑县委书记,衡水地委委员、武邑县委书记,衡水地委委员、秘书长,衡水市委常委、秘书长,承德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等职。
2005 年,姜德果任邢台市市长,2008 年任邢台市委书记,2012 年任石家庄市市长,2013 年任河北省副省长、唐山市委书记,2014 年卸任唐山市委书记。
2017 年,姜德果任河北省政协副主席,2018 年卸任,至此番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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