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9 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虚列费用。因此,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罚款 30 万元;对王立欣警告并处罚款 2 万元;对祝宏宇警告并处罚款 2 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虚列费用 | 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罚款 30 万元;对王立欣警告并处罚款 2 万元;对祝宏宇警告并处罚款 2 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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