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6 月 29 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中心支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条款费率。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中心支公司罚款 36 万元;对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李宝桐警告并罚款 7 万元,对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中心支公司纪委书记刘健警告并罚款 4 万元。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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