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6 月 30 日讯,近日,广东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佛山市华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佛山市华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未谨慎勤勉履行管理人职责,未通过有效方式了解投资者背景情况和财务状况;未穿透核查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合伙人是否为合格投资者;未准确认定基金产品风险等级。
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广东证监局对佛山市华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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