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 / 陈剑宇(湖南工业大学学生)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杨利

▲浙大校徽被指撞脸阿玛尼标识。图 / 济南时报
据齐鲁晚报报道,近日,LV 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持续引发关注,与此同时,浙江大学校徽中的 " 求是鹰 " 又被网友发现与阿玛尼 Logo 高度神似。随后,校方商标代理人不得不澄清:相关商标去年 12 月便已申请,纯属巧合。
争议之外,一个更深层的追问浮出水面:在与商标相关的创作、创意中,绝对的 " 独创 " 是否可能?当 " 求是鹰 " 与 " 阿玛尼 " 之鹰隔近半个世纪遥相呼应,我们是否正在触碰一种普遍的创作宿命—— " 看山不是山 "?
所谓 " 看山不是山 " 源自禅宗著名的认知三境界:初时 " 看山是山 ",继而 " 看山不是山 ",最终 " 看山还是山 "。将这一哲思移入创作心理,异常贴切。
创作者在经年累月的视觉经验中,无数经典图式早已沉入潜意识,雄鹰、花卉、几何纹样等,已积淀为一种集体无意识中的文化记忆。当创作者构思时,自以为灵感独行,实则可能正与千年文化记忆进行一次不自觉的对话。这并非神秘的玄学,而是创作心理学的基本常识:创造从不发生在真空之中。
" 求是鹰 " 与阿玛尼鹰的跨时空相遇,或许是这种趋同性的最直接印证。前者雏形诞生于 20 世纪 20 年代末,后者创立于 1975 年,时间完全错位,却共享了 " 展翅雄鹰 " 这一精神符号。这当然不是谁模仿谁,而是鹰的意象,在各自的文化语境中引发了深层共鸣,独立地走向了同一座 " 山 "。
这绝非孤例。LV 的四叶花卉纹样被指与唐代宝相花高度相似,纪梵希的回字纹被指与中国商周青铜器纹样如出一辙。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家们反复描绘圣母与圣婴,构图高度相似但各具神采。艺术史学家早已指出,这不是抄袭,而是共享文化语境的必然 " 趋同 "。
人类文明数千年的积淀,形成了有限的经典母题:鹰、花卉、几何纹、动物图腾……当全球数十亿创作者在这些母题中反复耕耘,视觉上的 " 撞车 " 几乎成了概率上的必然。
然而," 看山不是山 " 的创作现实,在当代商标法体系中遭遇了严峻挑战。商标法守护的是 " 显著性 " 与 " 独占性 " ——谁先注册,谁便获得排他权利。这套规则本在激励创新、防止混淆,可一旦应用于那些根植于公共文化母题的图形,便容易生出荒诞:一个品牌将源自传统纹样的图案注册为商标后,便有权禁止一切使用相似图案的后来者——哪怕后者同样是在 " 看山不是山 " 的无意识状态下独立完成。
法律只问 " 是否近似 ",不问 " 是否独立创作 "。这正是舆论敏感的根源。网友并非不懂法,而是敏锐地意识到:当商标制度将公共文化符号私有化,创作中的 " 看山不是山 " 便成了一种潜在的法律风险——你不知道自己潜意识里借鉴的 " 那座山 ",是否已被他人圈占。
那么,出路何在?一方面,创作者和机构必须提升 " 版权意识 " 的颗粒度。浙大在 2004 年一口气注册 45 个大类、180 个商标,华为注册 " 朱雀 "" 獬豸 " 等《山海经》商标——这些 " 防御性注册 " 不是贪婪,而是在现行规则下的自保。当法律暂时无法改变,先行者只能穿上 " 铠甲 "。
但另一方面,法律亦需回应 " 看山不是山 " 的创作现实。对于公有领域的传统纹样、经典母题,商标保护的范围应当受到严格限制。有法官指出,对于包含公有领域元素的商标,判断侵权时需综合比对整体结构,而非简单以局部相似定论。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在国际层面争取文化定义的话语权,让 " 老祖宗的纹样 " 不被他人轻易圈占。
浙大 " 求是鹰 " 与 " 阿玛尼 " 之鹰的相似,恰是艺术创作 " 看山不是山 " 的生动注脚,两位创作者在不同时代、不同文化背景下,不约而同地走向了同一座 " 山 "。这座山,理应属于全人类。
我们需要的,不是简单站队,而是一种更细腻的平衡智慧:既捍卫原创的尊严,也守护公共文化资源的自由流转。让创作者们,不必在每次落笔时都战战兢兢,唯恐踏入某个商标的领地。
值班编辑 康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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