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力生制药提问:" 你好董秘,深交所规定半年报净利润浮动超 50%是需要在 7 月 15 日前提前披露的,今日 7 号了,贵司还没披露,请及时披露,避免深交所发问责,谢谢。"
针对上述提问,力生制药回应称:" 尊敬的用户您好,感谢您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关注与提醒。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主板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 50% 以上、或实现扭亏为盈等情形的,应当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 15 日内(即 7 月 15 日前)进行业绩预告。公司始终严格遵守深交所信息披露规则,如半年度业绩数据触及披露标准,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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