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格式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格式准则 15 号》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覆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晶合集成 " 或 " 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晶合集成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2、一致行动人
(1)华勤技术
注: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华勤技术因 H 股发行、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转增股本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导致的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完成。
(2)合肥勤合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晶合集成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肥勤合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华勤技术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华勤技术直接或间接持有合肥勤合及香港华勤 100% 股权,根据《收购办法》的有关规定,华勤技术、合肥勤合及香港华勤互为一致行动人。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晶合集成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晶合集成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晶合集成间的资源整合与产业协同,满足信息披露义务人战略布局的需要,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义务人整体竞争力增持晶合集成 H 股股份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不排除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晶合集成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晶合集成股份 220,747,694 股,占晶合集成总股本的 11.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晶合集成股份 1,628,200 股,占晶合集成总股本的 0.0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晶合集成股份 222,375,894 股,占晶合集成总股本的 1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期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2026 年 7 月 10 日,公司 H 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2,007,591,697 股增加至 2,223,758,697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11.00% 被动稀释至 9.93%。
2、2026 年 7 月 1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 H 股股份 1,62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本次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变为 10.00%。
三、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资金来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资金。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6 年 4 月 2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华勤技术、合肥勤合与力晶创投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合肥勤合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力晶创投持有上市公司 100,379,58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华勤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上市公司 H 股股份 1,628,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07%。
除前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证券事务部,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华勤通讯香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合肥勤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6-023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上市股份(H 股)挂牌并上市交易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正在进行申请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香港联交所 ")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 " 本次发行上市 ")的相关工作。
公司本次全球发售 H 股总数为 216,167,000 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其中,香港公开发售 21,616,700 股,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 10%(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国际发售 194,550,300 股,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 90%(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根据每股 H 股发售价 32.30 港元计算,经扣除全球发售相关承销佣金及其他估计费用后,并假设超额配售权未获行使,公司将收取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 67.79 亿港元。
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本次发行的 216,167,000 股 H 股股票(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 H 股股票中文简称为 " 晶合集成 ",英文简称为 "NEXCHIP",股份代号为 "2249"。
本次发行上市前(截至 2026 年 7 月 9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2,007,591,697 股(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 62,088,500 股)。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除外)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6-024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 5%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 5% 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华勤通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香港华勤 ")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勤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注:"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是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次权益变动时披露的股份数量以及公司总股本 2,007,591,697 股为基础测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是以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后的总股本 2,223,758,697 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为基础测算。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二、 权益变动触及 5% 整数倍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7 月 10 日,因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肥勤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保持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 11.00% 被动稀释至 9.93%。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收到香港华勤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出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香港华勤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 H 股股份 1,628,200 股,占公司上述境外上市后总股本的 0.07%。由于香港华勤、合肥勤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受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述股东互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香港华勤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勤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由 220,747,694 股增加至 222,375,894 股,合计持股比例由 9.93% 增长至 10.00%,权益变动触及 5% 的整数倍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表 " 变动前比例 " 是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次权益变动时披露的股份数量以及公司总股本 2,007,591,697 股为基础测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变动后比例 " 是以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后的总股本 2,223,758,697 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为基础测算;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 其他说明
(一)本次交易未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承诺的情况。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