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7 月 13 日讯,近日,河北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记载的 2025 年度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金额及对应增减情况存在错误,公司虽已更正,但报告表述仍不准确。
以上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新动力董事长程芳芳、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齐龙龙、董事会秘书马辉对上述情形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河北证监局对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程芳芳、齐龙龙、马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