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兴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兴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就职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指事业部,担任助理经理;2015 年 7 月至 2026 年 6 月就职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历任高级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2026 年 7 月加入公司,现聘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陈兴跃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从业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熟悉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的能力,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兴跃先生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目前已报名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培训,承诺将尽快完成培训,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陈兴跃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5-82519278
传真:0575-82045165
电子信箱:rtgf002@163.com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 1009 号财富广场 1 号楼闰土大厦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兴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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