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7 月 15 日讯,近日,深圳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长园集团存在以下情形:2023 年 7 月至 2025 年 1 月期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启权安排通过预付款方式将公司资金转至其控制的公司,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公司经营,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涉及金额 108,666.32 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项,但公司未进行临时公告,仅在 2025 年 4 月 29 日进行补充确认和会计差错更正。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吴启权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姚泽作为公司时任董事、财务负责人,未勤勉尽责,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深圳证监局对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160 万元罚款;对吴启权给予警告,并处以 180 万元罚款;对姚泽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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