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沃知识产权 2小时前
十余年侵权链条曝光!从凯赛生物维权案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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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凯赛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原告,以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为由,对十名相关主体提起诉讼。公司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技术秘密,销毁涉及 " 生物发酵法工业化生产长链二元酸技术 " 相关技术秘密的生产线、设备、图纸,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约 9.67 亿元及合理开支 100 万元。目前该案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根据公告披露信息,本次诉讼所涉核心标的为凯赛生物自主研发的生物法长链二元酸系列产业化技术。围绕该项技术,公司已累计布局两百余项专利,大量未公开技术信息属于受法律严格保护的技术秘密。2003 年,凯赛生物推出首款生物法长链二元酸产品,该产品先后三次获评制造业单项冠军。

来源:AI 生成

凯赛生物与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主张,十名被告多年联动实施持续性侵害技术秘密行为:原凯赛生物员工王志洲、葛明华受山东瀚霖及其法定代表人曹务波利诱,私自将任职期间掌握的企业核心技术秘密披露给山东瀚霖用于生产经营。

2008 年,山东瀚霖依托非法获取的技术委托设计院开展工厂整体设计;次年 4 月,山东瀚霖与中科院微生物所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聘请陈远童担任首席科学家;仅时隔两个月,山东瀚霖便建成长链二元酸生产线并投产。

2010 年,中科院微生物所陈远童、傅深展伙同前述侵权人员,擅自利用凯赛生物技术秘密申报多项专利,后续经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相关专利权属全部归凯赛生物所有。

山东瀚霖侵权事实被认定后,山东归源租赁其厂区持续生产同类产品,持续延续侵权行为。

2017 年 4 月,中科院微生物所将长碳链二元酸(月桂二酸)规模化生产相关技术转让给宁科生物,由宁科生物全资子公司中科新材作为落地实施主体。2022 年 6 月,山东归源与宁科生物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将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全部委托宁科生物运营。

2024 年,宁科生物、中科新材进入破产预重整程序,凯赛生物受相关主体邀约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服务过程中发现中科新材所使用的生产技术与公司自有技术秘密高度重合。

本案涉案主体数量多、索赔金额巨大,引发行业内外广泛关注。此外公告提及,凯赛生物、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还针对宁科生物、中科新材、江苏中正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另行提起多起专利侵权诉讼。

另据了解,早在 2016 年 11 月,原凯赛生物员工王志洲便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逮捕;该案历经 2018 年、2019 年两轮审理,法院最终认定其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高沃说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行为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违背权利人保密要求,披露、使用、许可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均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

本案为各大企业敲响了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警钟。商业秘密是企业核心无形资产,企业需通过软硬结合的方式落地全流程保密管控措施:一方面与员工签订权责明晰的保密协议;另一方面依据技术信息敏感等级,从技术层面分级管控、实时监控核心数据的访问、下载、导出权限;同时配套建立数据审计与异常操作预警机制,做到风险及时预警、侵权证据完整留存,为后续维权诉讼夯实基础。

此次历时十余年的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是生物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企业需持续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严守技术创新成果,以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筑牢产业创新发展屏障。

来源 | 内容整理自科创板日报 河南法治报等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

声明 | 部分图文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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