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7 月 16 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上海维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上海维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公司从业人员在宣传推介过程中向投资者宣传的私募基金投向与实际投向不符,未按照规定履行适当性义务,对个别普通投资者在告知、警示过程中未进行全过程录音或录像。
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上海维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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