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7 月 16 日讯,近日,深圳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深圳市紫荆汇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深圳市紫荆汇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以下情形:未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真实、准确报送涉及管理人及个别私募基金有关信息;管理的个别私募基金向其投资者让渡管理权、个别私募基金投资标的的投资价格缺乏估值依据,说明该企业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尽谨慎勤勉义务;未按合同约定向个别私募基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信息。
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深圳证监局对深圳市紫荆汇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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