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7 月 17 日讯,近日,河南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事项,2025 年 8 月 20 日至 8 月 31 日期间累计发生 4 笔债务逾期,涉及金额合计 593,879,005.92 元,均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违反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相关承诺,截至 2025 年末,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合计 64.82 亿元,违反了募集说明书承诺。
以上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河南证监局对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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