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7 月 22 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酒泉市分行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存在以下情形: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相关规定;违反支付结算管理相关规定;违反国库业务管理相关规定;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违反反洗钱管理相关规定等。
以上行为违反了《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国库监督管理办法》《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相关规定。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酒泉市分行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采取警告、罚款 42.95 万元的行政监管措施。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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