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6-036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剩余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 本次激励计划 " 或 " 本激励计划 ")方式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 / 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37,971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22,531,446 股的 1.50%。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551,391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4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00%。其中首次授予 463,169 股,占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4.00%;预留 88,222 股,占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6.00%。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286,580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70.00%。其中首次授予 1,080,727 股,占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4.00%;预留 205,853 股,占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6.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的 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等因素自愿放弃其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26 人调整为 118 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保持 1,837,971 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63,169 股调整为 458,98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80,727 股调整为 1,070,952 股;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8,222 股调整为 92,411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05,853 股调整为 215,628 股,授予价格为 21.77 元 /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和《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5 年 9 月 9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531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2,059 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1,472 股,授予价格为 21.77 元 /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于 2026 年 7 月 8 日实施完毕,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7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54 元(含税)。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1.77 元 / 股调整为 21.69 元 / 股。同时,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剩余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6 年 7 月 9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4,508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70,352 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64,156 股,授予价格为 21.69 元 / 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1、本次实际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注:表中合计数若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 二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亦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下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如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含当日)之前完成,则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和首次授予相同,若预留授予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之后完成,则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四、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致同验字(2026)第 332C00023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6 年 7 月 9 日止,公司实际收到 34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1,525,934.88 元,其中增加股本 70,352.00 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455,582.88 元。
本次增资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2,574,975.00 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22,645,327.00 元。
五、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次授予登记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70,352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授予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122,574,975 股增加至 122,645,327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剩余预留授予日为 2026 年 7 月 9 日,当日收盘价为 96.10 元 / 股。经测算,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解除限售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摊销费用对有效期年内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有效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为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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