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7 月 24 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1. 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2. 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3. 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相关规定,孙某(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对上述情形负有主要责任。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对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处罚款 1,060,000 元的行政监管措施。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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